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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第七批“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”名单的公告
2018年第39号
根据《质检总局关于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国质检检〔2014〕237号)和《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规范》,经地方政府申请,相关直属检验检疫局初审和质检总局考核,现公布第七批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如下:
首次申报并通过考核的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
1.江苏张家港国家级出口金属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
2.浙江宁波国家级出口童车质量安全示范区
3.浙江宁波鄞州国家级出口服装质量安全示范区
4.浙江宁波奉化国家级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
5.浙江义乌国家级出口饰品质量安全示范区
6.浙江浦江国家级出口绗缝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
7.广东珠海国家级出口现代打印设备及其耗材质量安全示范区
8.广东澄海国家级出口玩具质量安全示范区
9.广东丰顺国家级出口电声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
特此公告
质检总局
主办单位:奉化区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办公室
承办单位:奉化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
协办单位:宁波国检贸易便利化服务中心奉化工作站